企業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職責 嘉興鹽酸 硫酸
發布時間:2014-06-19 16:12 來源:嘉興市祥正化工有限公司
企業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職責:
(1)自覺遵守國務院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》和相關部委的管理辦法,按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,規范管理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、經營、倉儲、運輸、使用、進口和出口工作。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和禁毒預防教育,自覺抵制不法行為,禁毒責任落實到人。發現生產、經營活動中可疑現象及發生易制毒化學品丟失、被盜搶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。
(2)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,設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分管領導、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專管員,對企業的易制毒化學品進行專門的管理。設立專用庫房、實行雙人雙鎖、出入庫登記制度,如實做好生產、經營、進出口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情況的記錄工作,及時做好各類臺賬。按時向主管部門報備,自覺接受監督檢查。
(3)做好企業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自查工作,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,協助執法機關和主管部門做好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。保證易制毒化學品不流入非法渠道,在任何情況下不用于制造毒品和走私,不挪作它用,不私自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。